第67章 抢劫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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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这事真是巧了!◎

朱飞鹏记录了满满几页纸, 感觉字字句句都带着血。

蔡畅、熊涛、胡琳珍、熊盈盈、周金凤、阮武、颜逸,一共七条人命。都死在樊弘伟、曹得仁手中。

曹得仁知道樊弘伟已经把所有罪行都交代得一清二楚,心理瞬间崩溃, 嚎啕大哭起来:“樊哥, 你怎么都说了?这可是要挨枪子儿的事啊, 你不是说过谁也不能说吗?怎么你都说了……”

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, 坐在病**哭喊,看得重案组的成员眉毛直跳。

朱飞鹏吼了他一句:“哭什么!你们杀人的时候怎么没见你哭?老实交代!”

曹得仁打了个激灵,却依然没有止住眼泪:“我不想死,我还不想死!我要是死了, 老婆肯定会带女儿改嫁,我在外面包了个妹子养了个儿子, 才两岁。我要是死了, 那个妹子肯定跑路,儿子谁来管?哇呜——”

许嵩岭沉声道:“抗拒从严, 坦白从宽,你若不是主犯, 或许能网开一面。”

他讲得模棱两可, 但“网开一面”这四个字落在曹得仁耳朵里却如天籁之音,眼睛一亮,哭声顿止:“我交代, 我交代!我都是听樊哥的指使。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, 他让我干啥我就干啥, 都是他的主意。”

曹得仁的父亲也是运输公司的司机, 因为车祸, 才三十岁就离世, 母亲改嫁, 他由爷爷抚养长大,平时基本放养,从不管束。

从小与樊弘伟一起长大,脑子不是特别灵光的曹得仁对聪明大胆的樊弘伟佩服至极,事事以他为主。樊弘伟让他学车,他就学车;樊弘伟让他砍人,他就拿刀。

杀蔡畅,是因为樊弘伟看了警匪片之后想干一票大的;

杀熊涛一家,是因为樊弘伟发现抢银行风险太高,不如入室抢有钱人的钱。

朱飞鹏怒喝一声:“抢劫就抢劫,为什么要杀人?”

曹得仁茫然抬头:“不杀了,难道等他们去举报我们?我手里拿的枪,是杀蔡畅抢来的,要是被警察抓了肯定是个死。樊哥说了,左右是个死,不如痛痛快快过一世。”

负责审讯的警察,包括旁听的赵向晚,听到这里都忍不住叹了一声。无知!太无知了。难怪说,无知者无畏,曹得仁终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生命的代价。

到于杨旭刚,为樊弘伟、曹得仁撑起保护伞,行贿、受贿证据确凿,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。

忙碌两周,重案组一组将所有资料整理完毕,提交检方审查起诉,这两个沉冤十年的旧案,再加上重案二组的水库抛尸案,全部结案。

樊弘伟的父母、姐姐终于收到消息,却已无力回天。全家人抱着樊天宝找到顾文娇,软硬兼施,想要留下樊弘伟一条命,却被顾文娇冷冷拒绝:“杀母之仇,不共戴天。”

樊家人还要纠缠,顾文娇的态度十分坚决:“要不是樊弘伟被抓之前苦苦哀求,我不可能同意你们把天宝带走。如果你们再来医院闹腾,我就起诉要回天宝的抚养权。”

樊兴富看着顾文娇,这个他一向不太喜欢的媳妇,此刻就像一根带刺的枸骨树,冷而硬。这让他明白:顾文娇是来真的。

想到儿子和曹得仁杀了顾文娇的母亲,樊兴富到底还是有些愧疚,长叹一声,抱着孙子准备回家。

天宝伸出小手,懵懂地呼喊着妈妈。

顾文娇硬起心肠,转过脸去。当断不断,必受其乱。如果天宝留在自己身边,只会带来无尽的烦恼。

“妈妈……妈妈……”天宝稚嫩的声音剜着顾文娇的心。

这是她十月怀胎,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啊。

“妈妈……呜呜……”天宝见妈妈不理他,开始哭了起来。

顾文娇咬着唇,翻江倒海的难受。

有些事,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。真要舍弃亲生的儿,心还是会痛。

可是,赵向晚的面容浮现在她面前。

赵向晚年纪虽小,看问题却通透,不直接告诉顾文娇答案,而是通过提问的方式让她自行选择。

对啊,天宝姓樊不姓顾。

他今年六岁,距离十八岁成年还有十二年。

假如他二十六岁结婚生子,还有二十年。

顾文娇如果能活到八十岁,却还有五十年。

6与12、20、50相比,哪个数字更大?

就连小学生也知道,6最小。

舍弃已经付出的六年时光固然痛苦,但却换来十二年、二十年、五十年的轻松自在,这笔帐,怎么算都是划得来的。

有时候,人也得为自己着想。

哪怕身为母亲,也不是必须无条件奉献、牺牲的理由。

顾文娇抬起头,伸出手接过天宝,紧紧抱在怀里。

天宝抱着她的颈脖,抽抽答答地哭着,温软的小手贴着肌肤,让顾文娇感觉到全身心被依赖。

母性天生,此刻拥着儿子,顾文娇有一种拥有了全世界的幸福感。

樊兴富有些慌,怕媳妇和他抢孙子。儿子多半是要被枪毙的,但好在他还给樊家留了一个后。如果顾文娇把孙子带走,那他怎么办?樊家怎么办?

樊兴富虎着脸伸出手,态度强硬,一把将天宝夺过来。

他的动作有些生硬,弄疼了天宝,天宝开始号啕:“妈妈,妈妈!”

孩子的哭声里,顾文娇抬眸看向樊兴富:“以后,不要溺爱天宝。你们已经害了儿子,不要再害孙子。”

樊兴富急了,大吼道:“我怎么害了弘伟?我心肝宝贝似地把他养大,供他娶妻生子,看他升官发财,怎么就害了他?是你!是你这个恶毒的女人,是你把他送到警察那里去的,你这个克夫的扫帚星!我家弘伟小时候听话得很,都是被曹得仁给带坏的,你们这些害人精,你们都不得好死!”

天宝被吓得哇哇哭。

樊兴富慌忙拍着天宝的后背,边摇边哄:“天宝不怕,天宝不怕,你妈妈不是个好人,咱们以后不要理她。她把你爸害死了,她是个害人精。”

天宝一双懵懂的眼睛里满是泪水,呆呆地看着顾文娇,依然伸出手冲她喊:“妈妈,妈妈——”

顾文娇冷笑一声,双手捏拳,眼中满是怒火。

“你们可真会找别人的理由!仗着心黑、不要脸,就甩锅给我是不是?我告诉你!我顾文娇可不怕你们。人都说,惯子如杀子,你们在樊弘伟小时候纵容娇惯,他打了人你们从不管束,反过来夸他有力气、身手好。怕他吃亏,还花钱送他去练武,你们这就是助纣为虐!

曹得仁从小没爸没妈,跟着樊弘伟屁股后头跑,说是樊弘伟带坏了他,我信。可要是说他带坏了樊弘伟,我真想啐你们一口!你们怎么还脸说是别人带坏了樊弘伟啊?

你再敢骂一句害人精试试?我现在已经和樊弘伟离婚,按理说天宝监护权应该归我。我现在是心情好,让你们带着天宝。要是把我搞毛了,马上去法院起诉要回天宝,改姓,我让你们樊家断了香火!一天到晚香火、香火,就你们樊家那恶毒自私的香火,还续个屁!”

顾文娇怒火中烧,一顿训斥之后,樊兴富气焰顿消,嘟囔道:“天宝是我孙子,是我孙子,和我一个姓,不能给你。以后我不来了,不来找你了。天宝就跟着我,我来带,保证不娇惯,你放心……”

说罢,樊兴富抱着天宝飞快离开,速度之快,令人匪夷所思。

顾天娇按着胸口,感觉到那里依然在痛。

忍一时之痛,换一生平安,值得。

七月底。

炎热的午后,蝉鸣阵阵。

樊弘伟、曹得仁病愈出院,赵向晚与重案一组成员一起来到医院,准备将两名要犯押送回看守所。

朱飞鹏他们办交接手续,赵向晚与何明玉则来到药房找顾文娇。

顾文娇一见到她们,眼睛便亮了起来,和同事交代两句,快步迎了上来:“赵向晚、何明玉,你们怎么来了?”

赵向晚笑了笑:“今天过来,把那两个人带走。”

顾文娇一听,拍了拍胸口,松了口气:“可算把这两个瘟神送走了,再不走,闲话要听上一箩筐。”

何明玉急着眉毛,很不理解:“你是受害人家属,他们是杀人凶手,怎么还能有人说你闲话?说什么闲话!”

顾文娇苦笑道:“总不是那些不明真相的同事呗。还能说些什么?不过就是说我心肠狠,连亲生儿子都不要,还亲手把丈夫那里割掉之类呗。”

顾文娇利用她的护理知识,反向操作,将樊弘伟指甲拔掉、指骨折断,又成功令男人的那两个小球坏死,不得不手术摘除。这些事迹,知道前因后果的固然觉得大快人心,但对那些新职工,或者完全忘记当年三医院灭门惨案的人,只觉得顾文娇太残忍。

赵向晚太知道八卦的力量。

有时候,你明明没有做错,但总会有热心群众在背后议论,千方百计找你的错处。

有时候,明明做错事的人是旁人,但依然会有热心群众为犯错的人努力找原因,最后逼着你原谅。

刀没戳在自己身上,永远都不会知道疼。

赵向晚建议道:“要不,离开这里吧。”

换个环境,远离旋涡中心,让自己的事情被大众遗忘,也许会有一番新的天地。

顾文娇有些不舍地看了看自己工作了十年的医院:“离开?怎么离开。”

赵向晚说:“乔漠医生是医院从M国引进的医学人才,我曾听他说过,M国那边护理人才奇缺,而且读研进修不需要考试,只用申请就行。你要不要问问他,去M国读书,把护理专业再学精、学深,成为一名比你母亲更优秀的护士?”

赵向晚能够说出这番话,全是听乔漠医生的心声而来。

乔漠是个热心人,也是医院里少数支持、赞美,甚至悄眯眯欣赏顾文娇的人。

旁人觉得顾文娇追寻凶手太过执着;乔漠却觉得她执拗、专注,对母亲的爱深沉而长久,很伟大。

旁人觉得顾文娇浑身上下都是刺,与父亲决裂,对丈夫冷脸,难怪把日子过得一团糟;乔漠却觉得她黑白分明、做人有原则,令人敬佩。

旁人觉得顾文娇对犯罪的丈夫太过残忍,在医院动用私刑,置法律于不顾;乔漠却觉得爱憎有度,有仇必报,是个奇女子。

不过乔漠是男人,又是个单身男人,再加上被顾文娇骂帮倒忙,他有点心虚,不敢靠近。只能一个人在心里嘀嘀咕咕,被赵向晚听了个清清白白。

顾文娇听了赵向晚的话,明显有些意动:“真的?去M国留学要花很多钱吧?”

赵向晚微笑:“我听说,M国那边读书可以申请奖学金,你学护理的还能在诊所实习拿工资,养活自己应该没有问题。你一个人过去,无牵无挂,有手有脚,难道还怕活不下来?”

何明玉也支持顾文娇出国:“你先前过得那么艰难,也能坚持下来,出个国而已,难道比过去还难?”

顾文娇本就是个坚强的人,听到赵向晚、何明玉的话,内心勇气陡生:“好!我去问问乔医生,看应该怎样申请出国读书。”正好药房现在不忙,她一分钟都不愿意等,旋风一般跑去眼科。先找乔漠问个大概,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再约乔医生详谈。

看着顾文娇干劲十足的模样,何明玉用肩膀撞了撞赵向晚:“喂,你现在放心了吧?”

赵向晚微笑点头。

两人正准备去和重案组大部队会合,忽然听到大厅传来焦急的呼喊:“医生,医生,这里有病人,刀伤,急救——”

听到刀伤二字,职业习惯让何明玉凑近过去。

救护车上,抬下来三个鲜血淋淋的人。

其中一个模样威严的中年男子,胸口插着一柄尖刀,嘴里冒着血沫。一个打扮精致的中年女人,全身上下到处都是血,看不出来伤口在哪里,已是气息奄奄。最后抬下来的,是一个十二、三岁的男孩子,一刀割喉,面色惨白,身上、脸上到处都是鲜血,眼见得是活不成了。

原以为就只有这三个,没想到跟着医护人员一起下救护车的,还有一个身穿红色长裙的漂亮姑娘,二十岁左右年龄,左手、右手均有刀伤,鲜血顺着胳膊往下流,她脸上溅有斑驳的血点,头发披散着,满脸是泪,双手交握,急急地随着担架奔跑,丝毫顾不得手上的伤,一边跑一边哭喊:“爸,妈、章章——”

警车呼啸而至。

何明玉一把拉住一个眼熟的警察:“怎么回事?”

警察是五福路派出所的黄毅,看到是重案一组的人,一边摇头一边回答:“唉!入室抢劫案。一家四口都被刀砍伤,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,好在姑娘受伤比较轻,报了警。”

黄毅看一眼赵向晚:“你们今天也来医院?有大案?”

赵向晚道:“樊、曹二人今天出院。”

黄毅一听就明白过来:“哦,你们终于可以轻松一点了。”人在医院,时刻警醒,得派人24小时盯着,也累。

医生在前面大声喊:“来个人,帮帮忙。”

黄毅匆匆跑开,丢下一句:“我先忙去了啊,有时间找你们。”

现场一片混乱。

医护人员迅速开始急救,所有人都转移到急诊室。

只剩下地板上一滴一滴的鲜血,散落得到处都是。

何明玉当了这么多年的刑警,流血事件见得多了,但看到这一家四口的惨状,依然心里难受,长叹一声:“可怜。”

赵向晚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个跟着急救转运床奔跑的女孩,没有说话。

何明玉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,再一次叹了口气:“那姑娘可怜,爸妈和弟弟受伤都很严重,我看能不能救得回来都难说。一家人如果只剩她一个,孤孤单单……唉!”

刚刚好不容易安抚住灭门惨案的受害者家属顾文娇,引动何明玉的恻隐之心,不由自主地脑补出那个红裙姑娘失去家人之后,像顾文娇一样苦苦追寻凶手的画面,连声哀叹。

赵向晚却说了句煞风景的话:“她,脚上穿着高跟凉鞋。”

何明玉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:“穿高跟凉鞋怎么了?”

赵向晚的心绪似乎完全没有受到血腥场面的影响,声音很冷静:“她爸妈、弟弟都光着脚,应该穿的是拖鞋,抬上担架的时候弄丢了。”

何明玉经赵向晚这一提醒,也意识到了问题:“对啊,为什么她穿的不是拖鞋?”

赵向晚继续分析:“她脚上的凉鞋是旁边系绊扣的,穿鞋子的时候需要弯腰或者下蹲,双手食指、中指与大拇指配合才能扣好。可是你看她,胳膊被砍伤,手背上也有深浅不一的伤痕……”

何明玉道:“她这个样子应该不是砍伤之后穿的鞋子,有可能是穿好鞋子准备出门,这个时候劫匪上门。”

赵向晚点点头:“嗯,有这个可能。”

何明玉刚刚松了一口气,赵向晚一句话又把她的心提起来:“这种凉鞋对穿鞋的人要求很高,后脚掌要是乱动的话,很容易歪跟。不过……我看她跑得还挺稳。”

红裙姑娘跟着医护人员进了急诊室,她那妙曼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。何明玉看着急诊室的大门,皱眉说了一句:“赵向晚,你是不是在怀疑什么?”

赵向晚:“难说,只是觉得有一丝违和感。”

刚才一群人涌过来,心声叽叽喳喳什么都有,像树上的麻雀一样,根本捕捉不到有用的信息。只是赵向晚向来不轻易同情旁人,性格冷静,凭借眼睛观察,觉得红裙姑娘作为受害人,伤得轻了点,动作从容了点,有一点不对劲。

何明玉顿时如临大敌:“你要是觉得违和,那多半是有问题。我们要不要关注一下这个案子?”

赵向晚问她:“这里是五福路派出所辖区,他们若不主动求助,我们也不好轻易插手吧?”

何明玉点头道:“是的,我们虽然是重案组,但也不轻易插手别人的案子,除非他们主动找过来,或者案情重大,上头发话。”

停顿半秒之后,何明玉笑着说:“黄毅不是咱们的老熟人吗?到时候私下里问问案情进展呗。”

医院门厅的血腥味久久没有散去,赵向晚站立片刻,点了点头:“好。”

朱飞鹏等人已经与医院方办好交接,押着樊弘伟、曹得仁两人来到医院大厅,看到何明玉、赵向晚站在那里发呆,提高音量喊了一声:“喂,走了。”

何明玉听到他的声音,立马眉开眼笑,飞一般奔过去,只差挽着他胳膊晃几下:“忙完了,走了走了。”

办公室恋情就是这点不好,两人眉眼间的甜蜜都快溢出来了,视线恨不得已经粘在一块,这让站在旁边的祝康与艾辉有点不自在。

祝康是农村孩子,考大学进了公安大学,留在星市当刑警,成为全村人的骄傲。他父母表达感情的方式很含蓄,身边村民也很少有夫妻秀恩爱的存在,年青男人要是看对了眼,悄悄约着去镇上看电影,遇到人都躲得远远的,生怕被人看到。在这样环境下长大的祝康,也是个对情感非常内敛的人。

陡然看到朱飞鹏、何明玉这两个战友,当着他的面你侬我侬,祝康搓了搓胳膊:“你们注意点影响,我鸡皮疙瘩掉一地。”

何明玉有点不好意思地站远了一点,却被脸皮向来都厚的朱飞鹏伸长胳膊一把将她揽在怀里,得意洋洋地说:“羡慕不?眼红吗?哥哥我先走一步,有女朋友了!”

朱飞鹏已经与何明玉建立正式恋爱关系,也见过双方家长,都非常满意。

朱飞鹏的爸妈先前看儿子晚熟,对感情根本没有开窍,一心只想破案,还担心儿子会孤独终老,现在他带着女朋友上门,何明玉温柔体贴,又是当警察的同事,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,喜得眉开眼笑,见面礼包了两千块,还拉着何明玉就要去买三金,准备订亲。

何明玉家大姐、二姐已经出嫁,嫁的都是工人,何明玉找的对象吃的是公家饭,听说家里还挺有钱,又年轻英武,这样的好女婿打着灯笼都难找,笑得合不拢嘴。什么彩礼,什么订婚酒,一切都好说。

许嵩岭看到朱飞鹏、何明玉这股子稠糊劲,等到所有人都归了队,回到重案组办公室,这才板着脸发话。

“朱飞鹏,今晚你请客吧。”

朱飞鹏几次请客都没请成,很是郁闷,一听许嵩岭的话,立马站了起来:“是!收到。”

四季大酒店,不愧是星市最豪华的酒店,90年引进国外最新的空调技术,全酒店安装了中央空调。

七月底正是三伏天,外面热得汗流浃背,一进酒店大堂清凉无比。赵向晚第一次见识到夏天的空调,不由得好奇地张望,想要查看清凉的来源。

卢曼凝接到儿子电话说重案一组的人要来吃饭,早早守在大堂门口,礼貌而热情地招呼着所有人。

看到赵向晚好奇的表情,她微笑解释道:“这是季总从M国引进的空调技术,花了不少钱呢。听说M国现在家家户户都安装空调,夏天电扇都可以不用,空调一开,把室内的热空气带走,自然凉爽。”

朱飞鹏补充了一句:“其实咱们国家几十年前,1924年吧,魔都有一栋三千多平方米的建成的大理石大厦,使用了M国一家公司的冷水机组,给这栋大厦安装了我国第一个中央空调。”

空调!这个词对夏天只知道电扇的刑警们而言,有无比的吸引力。

“是个好东西啊,真凉快!”

“难怪上次许队请客去火锅店,小朱同志那么不乐意,原来是想到四季大酒店享受凉风啊。”

“肯定很贵吧?不知道老百姓买不买得起?”

朱飞鹏回了一句:“现在这种家用型空调机国内还没有量产,市面上买不到啊。”

所有人都遗憾地叹了一口气。

三伏天,热死人,如果有台空调就能续命啊。

本来许嵩岭还在打算打听一下,一台空调多少钱,依自己和周巧秀的工资收入需要存多久才能买一台回家,现在一听没有量产,只能遗憾地摇了摇头。

卢曼凝将众人请到二楼的宝瑞厅,笑眯眯地说着感谢、欢迎的话。

许嵩岭摆摆手:“小朱在重案组表现优秀,这回又立了大功,应该是我感谢您,培养了这么好的刑警人才。”

卢曼凝又拉着何明玉的手说了两句悄悄话,何明玉红着脸点点头。

赵向晚站得比较近,听得明明白白。

“别让小鹏喝太多酒,他这个人没什么自制力,喝多了对身体不好。”

“好,我知道了,阿姨。”

卢曼凝这是管不住儿子,打算培训未来儿媳妇了?赵向晚抿着唇笑了笑。

宝瑞厅里,依然是深色的橡木家俱,漂亮的米色大理石地板,头顶一盏璀璨光亮的水晶吊灯,天花板四边还有星星点点的小灯,将整个包厢映照得光辉灿烂。

凉意沁人,空气里浮动着淡淡的玉兰香,一进包间就感觉到舒适无比。

众人围坐大圆桌,圆桌中央摆着一大篮时令鲜花,有玫瑰、茉莉、百合、波斯菊,再配上洁白的桌面、描金的餐具、桔色餐巾,奢华之气扑面而来。

重案组其他几个还好,朱飞鹏偶尔会请大家来这里消费,也算是见过世面。可对高广强而言,这真是大姑娘上花嫁、头一回,感觉一切都新鲜无比。他坐下之后,将折成玉兰花模样的餐巾抖开来,摇头叹了一句:“这地方,可真高级啊。”

一句话引来几个年轻人的感叹。

“可不是?我们第一回 来的时候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。”

“老高你等着,四季大酒店的饭菜特别好吃,好吃到你恨不得把舌头都吞掉!”

“哈哈,这就有点夸张了啊,艾辉你这个馋鬼。”

“要我说啊,也难怪这世上有那么多为钱财铤而走险的犯罪份子,实在是钱太有**力。你看这酒店又有空调又有格调,如果没有钱,怎么享受得到?”

祝康这句话一出口,所有人都安静下来。

先前还在得意洋洋和何明玉炫耀宝瑞厅陈设的朱飞鹏,也闭上嘴,若有所思。

世人奔忙,皆为碎银几两;偏这碎银几两,能解万般慌张。

樊弘伟为什么杀蔡畅?因为他要抢枪。

他为什么抢枪?因为他想抢银行。

他为什么抢银行?因为他想一夜暴富。

他为什么想要暴富?因为他觉得钱是非常、非常好的东西。

在樊弘伟眼里,钱是万能的。钱能买来性与爱、钱能买来享受,钱能买来尊重、羡慕和更舒适的生活。

正所谓,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

许嵩岭看大家的思想有些浮动,赶紧做思想工作:“我们是警察,干的就是惩恶扬善的事情。国家现在改革开放,市场经济嘛,有钱不再是丑事,大家都努力赚钱,这挺好。钱是好东西,但有一句话说得没错,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嘛。如果通过不正确的手段,通过违法的手段去赚钱,我们要坚决打击这种行为!”

高广强年纪大,性格沉稳,听到许嵩岭的话,连连点头:“许队说得是。想赚钱就通过正规渠道,如果去偷、去抢、去骗,那可不行。”

许嵩岭看一眼在座的年轻人:“咱们警察工资收入不算高,不过胜在安稳,住房、服装都包分配。以后市局也会进行工资改革,多破案还会有奖金。放心吧,我们的工作虽然不会大富大贵,但绝对衣食无忧,而且……有意义、有成就感,是不是?”

朱飞鹏反应最积极,高高兴兴说:“特别有成就感!我从小就想当警察。把坏人抓住,帮助那些被欺负的好人,这种感觉,特别好。”

听到这里,季昭忽然伸过手,借着白色桌布的遮掩,拉住赵向晚的手,双手交缠,亲密无间。

【你喜欢当警察,是不是?】

赵向晚捏了他手心一下,以示回应:是。

【抓坏人,帮助好人,是不是?】

赵向晚再捏了他手心一下:是。

【我和你一起当警察,好不好?】

赵向晚犹豫了一下。

【不好吗?为什么?】

这个问题就不太好回答了。

季昭是非常优秀的刑侦画像师,他的绘画技巧放眼整个刑侦领域,也是独树一帜。如果他能进入公安系统,对重案组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。

可是,季昭是湘省首富季锦茂的独子,自闭症患者,语言障碍,如果没有赵向晚这个桥梁,优势很难发挥出来。唯一的办法,是让他一直和自己在一起。

想到这里,赵向晚嘴角含笑,轻轻捏了他手心一下:好。

那就一直在一起吧。

季昭咧开嘴,无声地笑了。这一笑,如春花灿烂,一下子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。

“季昭,你一个人傻乐什么?”

“有什么开心的事?让向晚说给大家听。”

“是因为回到你家的酒店,所以开心?”

季昭依然笑容满面,只是不说话。他转过头看着赵向晚,眼睛里满满都是欢喜。能够天天和赵向晚在一起,不管是当警察还是做生意,都是件值得开心的事。

季昭的快乐成功感染到桌上的每一个人,刚才因为高广强一句话而引发的对钱的讨论暂时告一段落,朱飞鹏这个时候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
“向晚,最近太忙一直忘记问你,审讯樊弘伟的时候,你曾经让我留意顾文娇的动作,就是拍膝盖两下那个,是什么意思?”

赵向晚欠了欠身,把关于心理学中关于心锚二字的由来和大家解释了一番。

何明玉若有所思:“对一个不自信的人,如果每天对着镜子说一句:你真棒,是不是就是植入心锚?”

赵向晚点头:“是!有的生意人洽谈生意之前,会穿上某件曾为他带来好运的衣服、或佩戴天珠等,也是为自己植入心锚的一种行为。说白了呢,就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。”

服务员送来一扎冰橙汁,朱飞鹏殷勤地帮赵向晚倒上一杯:“可以给别人种植心锚套真话吗?你教教我们嘛。”

高广强看着重案组所有人都求知若渴地看着赵向晚,再一次感叹年轻真好。重案一组的年轻人好学精神强,达者为先,不耻下问,这种氛围让本来只想着光荣退休的高广强也有了几分年轻人的活力。

赵向晚拿过橙汁喝了一口,冰凉爽滑、酸甜可口,盛夏冰饮,果然是一种享受。

“我其实也是从一本书上看到的。说在19世纪80年代,F国一位著名的交际花,容貌并不算出众,但却令无数商界名流、艺术天才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,这让很多人费解,不知道她到底有什么魅力,能够让这么多优秀的男人都无法抗拒她。这位交际花直到年迈,才公布她降服男人的小技巧。”

降服男人的小技巧?何明玉不自觉地将身体向前挪了挪,想要听得更加真切分明。

就连刚刚送饮料的漂亮服务员,都停下脚步,站在门口不肯出去。

“交际花看上哪个男人,都会先提一个非常容易达成、合情合理让对方无法拒绝的小要求,比如说,能请我喝杯酒吗?能帮我拿一下餐巾吗?那个时代的F国,男人以绅士自居,一般都不会拒绝女士这么简单的要求。当男人接受这个要求之后,交际花会做一个醒目、但并不突兀的小动作,比如,用酒杯轻轻碰一下嘴唇,或者整理一下裙摆,总之,动作要优雅、美丽,给对方留下深刻印象。”

赵向晚看何明玉听得眼珠子都舍不得转一下,不由得哑然失笑,继续讲述。

“接下来,她会向这个男人再提几次同样类型的要求,在对方答应时重复那个动作。久而久之,不管她的要求有多难,男人都会在她重复这个动作时,答应她的要求。

这,就是心锚。”

场上忽然安静下来。

这就是心锚?感觉像是一种习惯性行为的训练。

许嵩岭负责审讯这么多年,经验十分丰富,听到赵向晚的话,感慨了一句:“有道理。通过某种重复性动作,让嫌疑人开口说真话。”

高广强也是老刑警,与犯罪分子打交道多年,听到这里,兴奋地一拍桌子:“对!以后我们可以尝试在一开始询问简单问题时,对方说真话的时候,就用笔敲击桌面,或者,用手指敲打椅子。一旦对方说假话,那就不敲击。通过这样的训练,应该能够提高对方说真话的概率!”

黄元德眼睛一亮:“每次我们在分析案情的时候,许队就会拖出小黑板来,在上面写写划划,这算不算是心锚?”

许嵩岭脸一板:“别说风就是雨,啥都是心锚。我那叫借助有效工具,整理思路。”

“哈哈哈哈……”所有人都笑了起来。

笑声里,季锦茂推门而入,一进来就团团作揖:“抱歉抱歉,我来晚了一步,招待不周,见谅见谅。”

许嵩岭笑着站起身:“季总客气了。”

季锦茂穿一件宽松的浅棕色麻料短袖,一条米色阔脚长裤,外加一双浅口棕色老布鞋,只差手里执一柄拂尘,就成了深山修行的道士。他此刻满头满脸都是汗,看着有几分狼狈,这让众人有些好奇。

——季总在生意场上打了这么多年滚,早已成了精,今天怎么看上去有些慌里慌张的?

季锦茂不等众人询问,主动开口说明:“我有一个多年好友,今天下午忽然遭了难,我刚从医院回来,所以来得有些晚。”

警察的职业习惯,让许嵩岭追问了一句:“遭了什么难?意外,还是……”

季锦茂长叹一声:“他们家里遇到入室抢劫的劫匪,拿刀把一家四口都给砍了。我朋友胸口被刺,现在还在ICU抢救,他爱人身中十几刀,已经停止呼吸,儿子脖子上被砍了一刀,送到医院之前就已经死了。只剩下一个女儿情况好一点,不过身上也有不少伤。你说……好好的一家人,怎么就突然闯了劫匪进来?我早就跟他说过,老居民楼安保不行,人来人往不安全,偏偏他舍不得搬,说那里是他的根。唉!”

听到这里,何明玉与赵向晚对视一眼,这事真是巧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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